2014年度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南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6-10-13 浏览次数:1615
第一部分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0年4月,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主要职能: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 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南阳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八、负责复审全市残疾人证。
九、开展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及有关事项。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南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4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残联2014年收入总计 893.88万元,支出总计935.1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残联本年收入合计89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3.88万元,占 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残联本年支出合计935.1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93.41万元,占 42 %;项目支出 541.75万元, 占 5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残联2014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1.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9万元,占7.2%;其他支出530.37万元,占92.8%,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 、培训、慰问、文体活动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残联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6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5.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南阳市残联用于开展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