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市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试点机构的通知
来源:南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7-07-06 浏览次数:29
宛残联〔2017〕29号
关于确定市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试点机构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各定点康复机构:
按照《关于申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的通知》(豫残联〔2012〕45号)和《关于实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分类分级管理(试行)的通知》(豫残联办〔2015〕108号)文件要求,对照相关康复机构准入标准,经机构自愿申请,市残联组织专家组实地考察验收并研究同意,南阳市中心医院等7个医疗、特教机构,被确定为残联系统市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试点机构,试运行时间为一年,现予以通知确认,并报上级残联备案。
一、脑瘫康复试点机构
南阳市中心医院
南阳医专第二附属医院
新野县康复医院
新野县中医院
二、孤独症康复试点机构
南阳市中心医院
三、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试点机构(限定名额)
南阳市宛城区新起点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南阳新思维听力语训特教中心
四、助听器验配服务机构
南阳市南都医院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