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人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来源:南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6-10-28 浏览次数:13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残联、体育(教体)局:
河南省残疾人乒乓球锦标赛定于2016年4月在郑州举行。现将河南省残疾人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2月16日
河南省残疾人乒乓球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河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河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河南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三、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下旬。
2、地点:河南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四、参赛单位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
五、竞赛类别
乒乓球肢体残疾组(脑瘫)、听力残疾组、智力残疾组
竞赛项目:见附表。
六、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国残奥委员会最新比赛规则中规定的分级标准。
2.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并由医生签署证明身体健康状况没有进行性疾病,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3.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最大年龄不得超过20岁(1996年3月30日),运动员年龄计算截止于2016年3月31日。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4. 听力残疾运动员双耳听力损失应大于55分贝。
5. 智力残疾参赛运动员:凡年龄在15岁以上、20岁以下,智商70以下的智力残疾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参赛运动员须有市级智商测试机构出具的智商证明;参赛运动员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签署《运动员参赛声明书》;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并由医生签署可以参加所报项目比赛的医疗证明,方可参加比赛。
6. 代表各单位参赛的运动员,户籍必须是在参赛单位所在地。并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参赛办法
1.各参赛单位参赛运动员限报5人,其中听力、智力残疾运动员的总和不得超过参赛运动员总数的40%,女运动员不得少于1人。单打比赛各单位每个级别限报2人。团体赛各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2-3人。
2.各代表队领队和其他工作人员与参赛运动员的比例为1∶3,其比值如有余数,可增加1人。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执行中国残奥委员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和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项目规则和分级规定。
(二)竞赛规定
1.在各代表队第一次报名后,主办单位将根据各代表队报名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公布比赛级别的设项,第二次报名时,各单位根据设项级别确定最后报名。智力残疾运动员只进行公开级比赛。
2.运动员到达赛区后,参赛级别一经确定,无故不参加比赛,将取消所有后续项目的比赛资格和已取得的成绩。
3.运动员分级后,级别与原报级别有变化者,按新认定级别比赛;如所报级别未立项,则合并到上一级别比赛,个人级别立项原则为2个单位3名运动员以上。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持分级卡。
4.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因伤病请假,需有赛会医生证明及其所在代表队领队签字,并经裁判长签字批准。
(三)技术规定
1.团体赛和单项比赛,均采取五局三胜制,每局比赛采用11分制。肢体残疾组团体赛的运动员级别可以不同,但必须以参加团体赛中级别最高的运动员所在级别报名参赛,具体办法在竞赛技术会上进一步说明。
2.比赛用球:使用中国乒协批准的正式比赛用40mm白色乒乓球,训练用球自备。比赛球拍必须使用无毒胶水。
九、名次录取、计分与奖励办法
(一)录取办法:
1. 参赛运动员7人以上(含7人)录取前六名,6人以下(含6人)减一录取。
2. 因运动员级别调整,人数发生变化的,按调整后的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计分办法:
1. 个人项目录取前六名时按7、5、4、3、2、1计分,减一录取的按高限计分。
2. 比赛中无故弃权,将视情节在团体总分中扣除4-7分。
(三)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1.本残疾人乒乓球锦标赛设金牌榜、奖牌榜和总分榜。
2.公布金牌榜。具体办法是: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金、银牌数相同,铜牌多者名次列前;金、银、铜牌数相同,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3.公布奖牌榜。具体办法是: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金、银牌数相同,铜牌多者名次列前;金、银、铜牌数相同,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4.公布总分榜。具体办法是:总分高者名次在前;总分相等,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5.对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其他录取名次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6.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7.在河南省残疾人乒乓球锦标赛闭幕仪式上,将分别公布获得金牌榜、奖牌榜、总分榜前八名和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队,并对获奖代表队颁奖。
十、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分级员
技术代表、组委会仲裁、竞委会仲裁、裁判长、裁判员、分级员由主办单位委派;裁判员、分级员除主办单位委派的人员外,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一、费用
1.各代表队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食宿费由大会承担,往返差旅费各代表队自理。
2.超编人员及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3.主办单位委派的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分级员、仲裁的差旅费、赛会期间的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二、报名时间
第一次报名:2016年3月30日以前。
第二次报名:2016年4月15日以前。
各单位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各次报名表寄河南省残联宣文部,并将报名表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第二次报名时,须同时上报运动员体检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证复印件及运动员每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预期报名者,将不予受理。
十三、代表队队旗
由河南省残疾人乒乓球锦标赛组委会统一制作。
十四、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河南省残联宣文部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德善街交叉口。
邮 编:450046
联系人:姚小社 刘圆方
电 话:0371-60856900(传真)
邮 箱:sclxwb@163.com
河南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霍加伟
电 话:0371-60857005
十五、本竞赛规程修改权、解释权属河南省残疾人乒乓球锦标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