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南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6-11-06 浏览次数:10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若干意见、市十项规定以及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坚决治理和纠正少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树立弘扬社会新风正气,经研究决定,在市残联工作人员中开展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违规违纪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时间
3月25日—11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按照《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宛纪发[2014]8号)精神,对2015年以来市残联全体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是否严格实行婚丧喜庆等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
2.宴请客人总数是否超标准;宴请人员是否严格控制在事前备案的范围内;是否存在长时间、多地点或采取其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3.是否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亲戚以外人员和单位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4.是否存在以组织名义通知、操办应由个人操办的婚丧喜庆等事宜,是否存在由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5.是否动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权借用下属单位、企业车辆。
6.是否存在邀请监督、管理、服务对象,有业务关系的上下级单位工作人员和可能形成利益输送关系的人员参加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宴请。
7.是否因工作变动迎来送往,摆设饯行酒、接风宴,或相互看望宴请。
8.是否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
四、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共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实行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分级检查的方法进行。市纪委派驻市残联纪检组负责专项检查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部室、下属各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各部室、下属各单位由主管副理事长组织专项检查。
1.自查自纠(3月25—4月30日)。机关各部室、下属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组织本单位对2015年以来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采取有效措施,自行整改到位。纪检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4月30日前上报市纪委。
2.重点检查(5月1日—10月31日)。纪检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尤其要将自查自纠马虎应付、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列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检查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落实情况。二是紧盯重要节点。在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以及7、8、9月升学、10月婚庆高峰等重要事件节点,对高档酒店、酒楼、宾馆举办喜宴、“谢师宴”、“升学宴”、答谢宴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三是核查举报线索。各部室、下属各单位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各种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线索,要在第一时间组织调查了解,查明情况,作出处理,并逐级报市纪委。
3.总结提高(11月1日—11月30日)。各部室、下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体把握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项整改落实到位。要认真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纪检组对专项检查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市纪委。
五、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残联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纪检员杨鹏兴同志任组长,纪检监察室、机关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各部室、下属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部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制度,带头自查自纠,督促所属人员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自查整改。市残联党组将定期听取检查情况汇报,指导、协调专项检查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2.强化执纪监督。纪检组要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监督方式,加大对违规违纪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发现的有关单位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的违规违纪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屡禁不止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3.严格通报曝光。纪检组将把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上报市纪委,通过新闻媒体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层层传导压力,营造知底线、守规矩的氛围。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