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来源:南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2-06-02 浏览次数:499
(一)补贴对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车主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上肢健全下肢残疾的三级、四级肢体残疾人;
三、肢体重度残疾(一级、二级)不在补贴范围;
四、年龄在16至70周岁;
五、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持有相关凭证;
六、 残疾人燃油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I2995-2006)的相关规定。
(二)补贴标准及发放要求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必须以银行卡或者农村一卡通账号形式发放,禁止以现金形式发放。
(三)申请程序
1、下肢残残疾人(上肢必须健全)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车凭证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景区)残联提出申请;
2、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申请、审核、汇总由各乡镇、街道(景区)残联负责受理、审核、把关,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下肢残残疾人(上肢必须健全)进行登记申报;
3、审核时必须见车见人,并保存车辆和申请人在同一画面的照片。
(四)具体要求:
1、审核中严格核对补贴对象是否为本辖区常住户口的下肢残残疾人(上肢必须健全),核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是否和发票上记载的一致。
2、对不能提供合法的残疾人燃油机动轮椅车发票的,应由补贴对象说明情况,并提供村、乡两级证明,证明该车确系补贴对象所有,并经常使用,并且未超过强制报废年限(12年)。
3、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表》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汇总表》,逐项填写,不能漏填。
(五)上报资料及时间
1、上报资料:残疾人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燃油机动轮椅车发票复印件或证明原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表需要由基层分管残联工作的领导和残联理事长签字确认;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人和车辆同一画面照片(A4纸黑白打印即可)
2、上报时间:提前一年申报,每年5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复印件报区残联维权部,超过申报时间将无法享受次年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