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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试行)

来源:南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2-03-01 浏览次数:317

第一条 为促使市残联系统公职人员全面正确履职尽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根据我市“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作风建设集中整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残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说“不”提级管理制度是指市残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以及综合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包括企业和群众)办理涉残业务、事项时,要按照“不说不能办,只说如何办”的原则,不得向服务对象说“不”。即:不得说“不知道怎么办、不清楚在哪办、不符合办理条件、暂时不能办理、不属于我单位职责”等用语。应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要求,至少提高一个层级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报告,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同时做好跟踪问效,有效推动事项办理完成。

第三条 说“不”提级管理制度的事项办理范围:

1、行政许可事项;

2、政务服务事项;

3、党委政府领导交办事项;

4、来信来访事项;

5、投诉和业务咨询事项;

6、业务服务流程中的“堵点”和“断点”等。

第四条 构建 “首问负责人—— 业务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四级责任链条 ,各级要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责任,逐级管理和审批说“不”事项,尽可能让问题在本级解决,减少问题上交。

第五条 首问负责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提交的材料或有关咨询服务,未经请示上一级领导不得直接说“不”,并按下列四种情形分类处理:

(一)对属于本部室(单位)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

1.符合法定规定且手续齐全的,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按规定承诺的时限予以办理;

2.符合法定规定但资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清单、办理流程等;

3.不符合法定规定的,不要直接表态不予受理,应明确告知办成的条件、要求和依据等。对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对涉及本部室(单位)且需要两个及以上部室(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相关分管领导报告。首问负责部室(单位)负责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牵头商定办理方案;经协商难以解决的,由首问责任部室(单位)列明具体事项、各方理据,并提出倾向性意见,报党组理事会研究决定。

(三)对不属于部室(单位)职责范围,但属于市残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及时将事项转交至具体职能部室(单位)经办人员,由该承办人承接首问责任,并做好登记手续。

(四)对不属于市残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移交至该事项主管部门。其中涉及书面申请的事项,首问负责人经请示上一级领导同意后,将事项交残联办公室,办公室应以书面形式移交至该事项主管部门,移交事项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口头咨询事项,应告知该事项主管单位的名称、具体办公地点及办公室电话,同时做好备案登记。

第六条 对涉及本单位但需要其他单位共同办理或没有明确主管部门的事项,履行首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牵头协调办理,协调无果时,提出可行性建议,提请市级分管领导或共同主管领导会商研究,直至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

第七条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以及综合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认真做好首问负责制办理事项登记统计,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和全程响应机制。

第八条 市残联作风办定期对说“不”提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对不合规的要求及时纠正并予以通报。违反本办法说“不”的,导致当事人投诉或上访的,对我市残疾人事业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的,依照《南阳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处理办法》和《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首问负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说 “不”事项提级管理

工作流程图

2.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四级责任链条负责人名单

3.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说 “不”事项提级管理

审批表

4.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说 “不”事项提级管理

汇总表

 

附件一: 

 

图为:


附件二: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四级责任链条负责人名单

 

首问负责人:各部室(单位)值班人员

业务科室负责人:

胡守坡  教就部部长、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侯海荣  康复部部长

李俊青  组联部部长

王琳静  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杜春生  南都医院院长

分管领导:

吴宝毅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教就部、就业服务中心

田  利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组联部

郑  伟 三级调研员:康复部、综合服务中心、南都医   院

 主要领导:

 韩  霞 党组书记、理事长

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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