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南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0-04-01 浏览次数:1162
在2020年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唐承沛
(2020年3月31日)
同志们:
贫困残疾人是全社会最困难、最脆弱和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人群。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作为“兜底保障一批”的重要方面全力推进,有力保障了各类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改善了照护服务条件。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626.3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90万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069.3万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1354.5万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6万多精神障碍患者接受了精神卫生照护和康复服务,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残疾人通过“福康工程”得到了免费手术矫治、康复训练和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得到了多种形式的照护、康复服务。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全国未脱贫的26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近200万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和近300万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人口数量多、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是特殊困难群体中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任务依然繁重艰巨。与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相比,与贫困残疾人的实际需求相比,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需要我们抓紧研究解决。
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听取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专项巡视“回头看”等情况汇报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准确把握脱贫攻坚收官之年面临的形势任务,深刻认识做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力以赴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确保交出一份成效过硬的答卷。今年,要着力推进以下三项重点工作。
一、完善兜底保障制度体系,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
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是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的底线工程,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一要加强特困残疾人救助供养。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稳步提高救助供养标准和服务水平;深入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增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失能照护能力,稳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二要做好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精准执行“单人保”政策,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三要进一步加大贫困残疾人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发挥好临时救助防范脱贫群众返贫作用,对返贫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适当提高救助额度;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残疾人,加强日常走访,及时跟进帮扶,防止其返贫。四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继续扩大政策保障面,逐步将生活补贴范围延伸至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障碍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加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与残疾人、低保对象、留守儿童等系统共享集成和实时核验,强化补贴信息的实时监测和补贴对象的动态管理,提高补贴发放精准性。落实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更好发挥“兜底线”的重要作用。
二、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解决贫困残疾人照料服务难题
加强贫困残疾人照料服务,是提升贫困残疾人康复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助力贫困残疾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一要巩固家庭在照护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家庭成员履行第一责任,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给予物质上帮助、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帮助家庭成员提升照护服务能力水平。推动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照护服务清单和服务补贴制度,鼓励和引导专业机构上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二要发挥社区在照护服务体系中的依托作用。指导城镇社区,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阵地作用,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在农村社区,鼓励以村为单位设立邻里互助服务点,以残疾人的需求为导向,为其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购、助医等服务。大力开展社区助残志愿服务,提倡低龄残疾人照护高龄残疾人、轻度残疾人照护重度残疾人。三要强化机构在照护服务体系中的支撑作用。依托和整合现有的医疗卫生、养老、社会福利等机构,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专门的照护服务机构。加大贫困精神残疾人集中照护设施建设力度,集中力量新建、改扩建一批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争取到2025年,全国每个地级以上城市都拥有至少一所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有效满足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的集中照护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整合闲置资源等方式,参与提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三、增加康复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贫困残疾人康复水平
千方百计帮助贫困残疾人通过治疗、康复和器具辅助等方式,提高残疾康复水平和生活生产能力,是帮助他们增强自我生存发展本领、摆脱贫困、提升生活质量的治本之策。一要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民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一道,加大产业研发、设计、生产扶持力度,提供更多方便贫困残疾人使用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优先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补贴、社区租赁服务补贴和政府购买公益康复项目范围。强化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兜底保障作用,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服务。二要加快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调动各方资源,因地制宜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加大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力度,减少精神障碍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完善服务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三要扎实做好“福康工程”实施工作。落实民政部印发的《“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聚焦贫困残疾人精准实施。把牢质量关,加强工作指导、服务和评估,严把服务对象精准关、产品质量合格关、手术矫治安全关、资金使用规范关,确保项目规范实施。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2020年底前,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都能够精准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和进行手术矫治。
做好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提请将这项重要工作纳入总体部署、做出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撑保障。要切实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信息共享和政策措施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动作为、全面履职,加强上下联动,及时沟通情况,共同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不断增强广大贫困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同志们,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全力做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