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通知
来源:南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7-07-06 浏览次数:1647
宛残联〔2017〕32号
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残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让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现就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乘坐公交车范围和乘车方式
自2017年10月 10日起,残疾人办理免费乘车卡---“爱心卡”,凭卡可免费乘坐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范围内的公交车,乘车次数不限。
二、办理免费乘车卡的对象
凡具有我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且有乘坐市区公交车需求的残疾人。
三、免费乘车卡办理程序
(一)申请材料。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 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二)初次办理。 每年度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00至17:00)为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乘车卡办理日期。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携带制卡工本费12元、意外伤害保险费20元和申请材料,到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三分公司(人民路人民公园西门对面)办理,其它日期不予办理。届时市残联负责对需办理免费乘车卡的残疾人进行身份审核,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负责办理、发放。
(三) 年审和遗失补办。免费乘车卡满一年需进行年审,持卡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到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三分公司进行年审,年审时需交纳下一年度意外伤害保险费。逾期未年审的,免费乘车卡功能自动失效。免费乘车卡遗失或损坏的,补办程序、费用、日期与初次办理相同。免费乘车卡仅限残疾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
四、免费乘坐公交车经费补助
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所需的资金,参照南阳市伤残军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办法执行。
各县交通运输局、残联可参照此通知精神制定残疾人免费乘坐县城区公交车实施办法。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