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南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6-11-14 浏览次数:1700
机关各部室、下属二级单位: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已经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6年4月26日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市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结合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1.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残疾人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成员认真履行职责。
4.每年12月底前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6.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7.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8.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作为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9.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10.深化党务、政务及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11.领导并支持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支持纪检组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一案双查”。
二、党组书记、理事长责任清单
1.履行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纪检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上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至少主讲 1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党课。
4.强化监督检查。带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约谈检查考核末位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科室负责人。
5.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函询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分别进行至少2次廉政谈话,谈话内容进行签字背书。
6.带头做好表率。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权,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布个人行使权力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党组成员、分管理事长责任清单
1.落实分管职责。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汇报,对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1次检查考核。
2.加强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之中,指导分管部室、下属二级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部室、下属二级单位党员干部教育,督促分管部室、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与分管部室、下属二级单位全体人员进行至少1次廉政谈话,并签字背书。
4.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和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2、以“四督四查”为抓手,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四风”。
3、督促分管部门廉洁从政,加强日常监管,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履职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
4、支持纪检组查处分管部门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
5、根据党组统一安排,带头检查考核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年底向党组报告当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8、承担上级部门、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二)班子成员个性责任清单
杨鹏兴(党组成员、纪检员)::协助局党组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监督责任。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全市残联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巡察工作。
唐圣敬(党组成员、调研员):负责调查研究和工会工作。分管机关工会。督促工会廉政风险点领域的监督管理。
舒伟(副理事长):负责残疾人组织联络、信访维稳、宣传文体及协会工作;负责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分管组联部、基建办公室。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对残疾人证办理、设施建设等重点廉政风险点领域的监督管理。
贾庆红(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负责残疾人教育就业、计划财务和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处理福利企业历史遗留工作。分管教就部、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机关办公室财务科。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对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培训、计划财务等重点廉政风险点领域的监督管理。
副调研员郑伟:负责残疾人康复和机关办公室工作;协助舒伟同志负责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分管机关办公室、康复部、南都医院。督促分管部门加强残疾人康复、承担项目机构建设、办公用品采购等重点廉政风险点领域的监督管理。
五、机关部室、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根据职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之中。
2.积极配合和支持党组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和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活动、会议。
3.对所属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经常分析本部门工作人员状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5.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6.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案件线索。
7.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