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援助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南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6-11-09 浏览次数:1685
各县(区)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援助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3月25日
援助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根据《南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有关要求,帮助就业困难的各类残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努力让残疾人不为失业所扰,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特制定本方案。
一、援助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员;
(二)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员;
(四)本地区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残疾人学生、因病致贫、失地的残疾人员;
(五)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人员。
二、工作目标
(一)宣传到位。利用各种传媒工具,广泛宣传,使辖区内每个有就业需求残疾人员都知晓各类就业扶持政策以及申报流程和具体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就业扶持政策的相关单位人员都要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和具体办理程序。
(二)走访到位。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等开展上门走访,摸清人员底数和具体情况。
(三)登记到位。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在校残疾大学生等援助对象进行实名登记掌握他们的就业需求,纳入就业信息监测体系。
(四)帮扶到位。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分类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抓好跟踪回访,提升援助服务效果,更好地服务残疾人,让政策落到实处。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残疾人精细化培训工作。一是建立全覆盖的技能培训制度。健全面向城乡各类残疾人的培训制度,使每一名有就业能力、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都能接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二是搭建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各地残联要加快残疾人培训基地建设,发挥已建设的残疾人培训基地作用,对基地进行政策、资金扶持,指导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三是加强培训后技能评价和激励。对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及专业并在培训后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在培训费及证书考取费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二)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以实名制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坚持多种形式就业并重,进一步加大各项残疾人就业促进措施的贯彻力度,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各部门要通过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租金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鼓励扶持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继续推进全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盲人在保健按摩机构实现就业。规范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就业服务。
(三)加大援助力度,促进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各地要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补贴,调动用人单位的积极性。通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无障碍设施设备补贴等措施,鼓励各类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加大对自主创业残疾人大学生的扶持力度,在场地、证照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继续做好《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的办理工作,各县区残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每位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大学生提供不低于2000元以下的资金扶持。对未就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结合当地产业和市场需求,选择一批资质佳、发展前景好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投入力度,加大见习岗位开发力度。对用人单位接纳高校残疾毕业生实习时间超过6个月,且支付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基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持真情服务。各地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结合《南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把援助工作作为惠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以切实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真正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配合,保障资金投入。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保障援助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资金的预算安排工作,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就业专项资金补贴范围,对残疾人开展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按规定给予补贴,并将残疾人纳入重点扶助对象,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补贴。农业部门要将农村残疾人培训纳入新型农民培育工程。扶贫部门要将贫困地方残疾人培训纳入“雨露计划”实施范围。工商、税务部门要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落实税费减免等政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规定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各地要明确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培训和就业扶持,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顺利实施。有关部门要接受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和舆论宣传工作。及时报送援助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简报;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典型事例和取得的成绩、经验,展示就业培训成果,激发残疾人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加强督促检查,实行跟踪问效,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援助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市残联将适时组织全市性督导检查,确保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落到实处。